一石激起千層浪!2017年3月1日由李克強總理簽發,國務院頒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76號),刪除《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六條“城市綠化工程的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的決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為貫徹落實《決定》要求,2017年4月13日頒布《關於做好取消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行政許可事項相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城[2017]27號),就...
一石激起千層浪!2017年3月1日由李克強總理簽發,國務院頒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76號),刪除《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六條“城市綠化工程的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的決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為貫徹落實《決定》要求,2017年4月13日頒布《關於做好取消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行政許可事項相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城[2017]27號),就有關事項有如下通知: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的相關申請。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zhuguanbumenbudeyirenhefangshi,qiangzhiyaoqiujiangchengshiyuanlinlvhuaqiyezizhihuoshizhenggongyonggongchengshigongzongchengbaodengzizhizuoweichengbaoyuanlinlvhuagongchengshigongyewudetiaojian。三、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創新城市園林綠化市場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園林綠化企業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信用管理製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四、《關於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資質核準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城函[2015]133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廢止。此前有關園林綠化企業管理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為準。住建部的《通知》徹底終結了園林綠化資質,園林綠化資質正式退出建築業市場舞台,成為曆史!園林綠化資質確定取消後,很多建築業朋友非常關心:第一、繼園林綠化資質取消後,其他資質也會隨著取消嗎?!第二、若要取消,是全部都取消,還是取消一部分?第三、若取消部分資質,究竟會取消哪些資質,保留哪些資質?”要找到如上問題答案,我們不妨一起來看一看,近年來建築業企業資質的調整與改革。
一、十八屆三中全會定調改革方向
中國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始於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陸續出台了多個版本資質標準,前期的資質標準是逐漸細化、各類要求增加的過程。
2014年是建築管理的分水嶺,各項資質政策出台,都在不斷簡化與弱化資質標準。究其原因,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定調經濟改革方向。
shibajiesanzhongquanhuimingquetichuyaojinjinweiraoshishichangzaiziyuanpeizhizhongqijuedingxingzuoyong,shenhuajingjitizhigaige,jianchihewanshanjibenjingjizhidu,jiakuaiwanshanxiandaishichangtixi、宏觀調控體係、開放型經濟體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使得“市場無形之手”將逐漸取代“政府有形之手”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資質是政府管理建築市場的重要手段,也是看得見的有形之手,企業資質的取得、資質的高低都需要住房和城鄉建設各級主管部門審批決定,建築市場運行機製與十八屆三中全會“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文件精神不一致。所以,建築企業資質改革具有必然性!
為什麼在市場經濟下要減少政府有形之手幹預,本文限於篇幅,不再闡述。
二、企業資質不斷簡化與取消
(一)《推進建築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幹意見》出台,明確淡化企業資質
2014年7月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關於推進建築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幹意見》,首次提出:堅持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的改革方向,探索從主要依靠資質管理等行政手段實施市場準入,逐步轉變為充分發揮社會信用、工程擔保、保bao險xian等deng市shi場chang機ji製zhi的de作zuo用yong,實shi現xian市shi場chang優you勝sheng劣lie汰tai。加jia快kuai研yan究jiu修xiu訂ding工gong程cheng建jian設she企qi業ye資zi質zhi標biao準zhun和he管guan理li規gui定ding,取qu消xiao部bu分fen資zi質zhi類lei別bie設she置zhi,合he並bing業ye務wu範fan圍wei相xiang近jin的de企qi業ye資zi質zhi,合he理li設she置zhi資zi質zhi標biao準zhun條tiao件jian,注zhu重zhong對dui企qi業ye、人員信用狀況、質量安全等指標的考核,強化資質審批後的動態監管;簡政放權,推進審批權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設企業資質和個人執業資格審查製度;改進審批方式,推進電子化審查,加大公開公示力度。
(二)《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印發,直接取消/並入/合並等共取消24項專業承包資質,勞務資質取消等級劃分
2014年11月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與原先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2001]82號)相比,調整力度很大,其中:
直接取消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預製構件、電梯安裝工程、金屬門窗工程、預應力工程、爆破與拆除工程、無損檢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等8項專業承包資質;
高聳構築物工程、電信工程、水工建築物基礎處理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壩工程、水工隧洞工程、火電設備安裝工程、爐窯工程、冶煉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工程、管道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12項專業承包資質並入相應總承包資質;
建築防水工程、防腐保溫工程、建築智能化工程等8項資質進行了合並。
(三)住建部出台《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簡化特級、一級資質標準
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簡化特級資質標準要求,放開承包合同金額限製。
(1)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中關於國家級工法、專利、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等考核指標要求。對於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不再考核上述指標。
(2)取消《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建築工程的限製。取消《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建築工程的限製以及《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房屋建築工程的限製。
(3)將《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承包工程範圍修改為:可承擔各類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四)住建部出台《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取消建造師等人員要求
2016年10月1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再次出台重磅文件《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直接取消了資質標準中的建造師等人員要求,進一步簡化了資質標準要求,同時《通知》提升了一級資質標準、二級資質標準的業績要求。
(1)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於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
(2)取消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準中關於注冊建造師的指標考核。
(3)調整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下資質的建築麵積考核指標。
(五)勞務資質取消試點在安徽、浙江和陝西進行
2016年4月,住建部下發文件,同意在浙、皖、陝3省開展勞務用工改革試點。5月,浙江、安徽、陝西3省陸續公布《勞務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安徽:自2016年6月1日起,取消建築勞務企業資質。
浙江:逐步取消建築勞務企業資質,積極發展建築業專業作業企業。
陝西:弱化勞務企業資質,發展小微建築專業技能企業。
2017年1月(yue),住(zhu)房(fang)城(cheng)鄉(xiang)建(jian)設(she)部(bu)建(jian)築(zhu)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司(si)吳(wu)慧(hui)娟(juan)司(si)長(chang)一(yi)行(xing),到(dao)安(an)徽(hui)就(jiu)建(jian)築(zhu)勞(lao)務(wu)用(yong)工(gong)製(zhi)度(du)改(gai)革(ge)試(shi)點(dian)工(gong)作(zuo)進(jin)行(xing)調(tiao)研(yan)。通(tong)過(guo)安(an)徽(hui)調(tiao)研(yan),堅(jian)定(ding)了(le)在(zai)全(quan)國(guo)推(tui)廣(guang)建(jian)築(zhu)勞(lao)務(wu)用(yong)工(gong)製(zhi)度(du)改(gai)革(ge)的(de)信(xin)心(xin)。
國務院出台的《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明確提出:推動建築業勞務企業轉型,大力發展木工、電工、砌築、鋼筋製作等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以專業企業為建築工人的主要載體,逐步實現建築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
預計,近期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建築勞務用工改革,是大概率事件!勞務資質或將逐步弱化,直至取消!
(六)國務院頒布《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進一步簡化資質類別與等級設置
2017年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布《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著重強調優化資質資格管理。
《意見》明確要求:進一步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對信用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在其資質類別內放寬承攬業務範圍限製,同時,加快完善信用體係、工程擔保及個人執業資格等相關配套製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明晰注冊執業人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有序發展個人執業事務所,推動建立個人執業保險製度。
(七)住建部2017年度工作要點中進一步明確:研究取消建築施工勞務資質、修訂資質標準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公布2017年工作要點,提出2017年將做好深化建築業重點環節改革、加強建築市場監管、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四個方麵15項工作。
根據發布的工作要點,2017年將是建築業政策調整的大年,其中多項政策涉及資質管理。
一、積極推進建築用工製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築施工勞務資質,大力扶持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發展。
二、推進法律法規製度建設。修訂《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實施意見,完善企業資質管理製度。修訂建築施工專業承包合同示範文本、專業作業合同示範文本,完善合同管理製度。配合做好《建築法》修訂工作。
三、簡化企業資質標準。修訂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標準,簡化資質考核條件,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等指標。試點開展對信用良好、能夠提供全額擔保的企業,取消承攬業務範圍資質限製。
三、關於企業資質管理的幾點預判
通過以上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政策,關於企業資質未來發展趨勢有幾點判斷,僅供參考!
第一、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逐漸簡化弱化是必然的方向;
第二、資質會不會全部取消?我們認為全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哪些資質會被取消?我們認為市場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質量風險低、不涉及生命財產安全的資質或將被取消!例如:已經取消的園林綠化資質、正在研究建築施工勞務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將是取消的重點;
第四、哪些資質不會被取消?我們認為涉及國計民生、安全質量風險高、技術難度大的資質短時間內被取消的可能性低,例如:各類施工總承包資質。
第五、沒(mei)有(you)取(qu)消(xiao)的(de)資(zi)質(zhi)改(gai)革(ge)的(de)趨(qu)勢(shi)?住(zhu)建(jian)部(bu)明(ming)確(que)提(ti)出(chu)今(jin)年(nian)將(jiang)修(xiu)訂(ding)資(zi)質(zhi)標(biao)準(zhun),簡(jian)化(hua)資(zi)質(zhi)考(kao)核(he)條(tiao)件(jian),重(zhong)點(dian)考(kao)核(he)企(qi)業(ye)信(xin)譽(yu)和(he)業(ye)績(ji)等(deng)指(zhi)標(biao)。試(shi)點(dian)開(kai)展(zhan)對(dui)信(xin)用(yong)良(liang)好(hao)、能夠提供全額擔保的企業,取消承攬業務範圍資質限製。企業經營的核心是信譽與業績,這是資質將引導的方向,也是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