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資質三級升二級
專欄:資質百科
發布日期:201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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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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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公司資質三級升二級需要什麼,可以公司要求具備的條件來決定。根據國家2015年最新建築企業資質標準-----即可知道三級與二級之間的差別就是升級所需要的。
二、
在區別二級與三級差別之前,先作出必要的說明: 1、基本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資產; (二)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注冊建造師及其他注冊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 (三)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 (四)具有必要的技術裝備。
三、業務範圍
(一)施(shi)工(gong)總(zong)承(cheng)包(bao)工(gong)程(cheng)應(ying)由(you)取(qu)得(de)相(xiang)應(ying)施(shi)工(gong)總(zong)承(cheng)包(bao)資(zi)質(zhi)的(de)企(qi)業(ye)承(cheng)擔(dan)。取(qu)得(de)施(shi)工(gong)總(zong)承(cheng)包(bao)資(zi)質(zhi)的(de)企(qi)業(ye)可(ke)以(yi)對(dui)所(suo)承(cheng)接(jie)的(de)施(shi)工(gong)總(zong)承(cheng)包(bao)工(gong)程(cheng)內(nei)各(ge)專(zhuan)業(ye)工(gong)程(cheng)全(quan)部(bu)自(zi)行(xing)施(shi)工(gong),也(ye)可(ke)以(yi)將(jiang)專(zhuan)業(ye)工(gong)程(cheng)依(yi)法(fa)進(jin)行(xing)分(fen)包(bao)。對(dui)設(she)有(you)資(zi)質(zhi)的(de)專(zhuan)業(ye)工(gong)程(cheng)進(jin)行(xing)分(fen)包(bao)時(shi),應(ying)分(fen)包(bao)給(gei)具(ju)有(you)相(xiang)應(ying)專(zhuan)業(ye)承(cheng)包(bao)資(zi)質(zhi)的(de)企(qi)業(ye)。
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時,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二)設(she)有(you)專(zhuan)業(ye)承(cheng)包(bao)資(zi)質(zhi)的(de)專(zhuan)業(ye)工(gong)程(cheng)單(dan)獨(du)發(fa)包(bao)時(shi),應(ying)由(you)取(qu)得(de)相(xiang)應(ying)專(zhuan)業(ye)承(cheng)包(bao)資(zi)質(zhi)的(de)企(qi)業(ye)承(cheng)擔(dan)。取(qu)得(de)專(zhuan)業(ye)承(cheng)包(bao)資(zi)質(zhi)的(de)企(qi)業(ye)可(ke)以(yi)承(cheng)接(jie)具(ju)有(you)施(shi)工(gong)總(zong)承(cheng)包(bao)資(zi)質(zhi)的(de)企(qi)業(ye)依(yi)法(fa)分(fen)包(bao)的(de)專(zhuan)業(ye)工(gong)程(cheng)或(huo)建(jian)設(she)單(dan)位(wei)依(yi)法(fa)發(fa)包(bao)的(de)專(zhuan)業(ye)工(gong)程(cheng)。取(qu)得(de)專(zhuan)業(ye)承(cheng)包(bao)資(zi)質(zhi)的(de)企(qi)業(ye)應(ying)對(dui)所(suo)承(cheng)接(jie)的(de)專(zhuan)業(ye)工(gong)程(cheng)全(quan)部(bu)自(zi)行(xing)
組織施工,勞務作業可以分包,但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三)取得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
(四)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從事資質證書許可範圍內的相應工程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等業務。
四、有關說明
(一)本標準“注冊建造師或其他注冊人員”是指取得相應的注冊證書並在申請資質企業注冊的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是指持有國務院有關行業部門認可單位頒發的崗位(培訓)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或按照相關行業標準規定,通過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職業能力評價,取得職業能力評價合格證書的人員;“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是指經國務院有關行業部門、地方有關部門以及行業協會考核或培訓合格的工人。
(二)本標準“企業主要人員”年齡限60周歲以下。
(三)本標準要求的職稱是指工程序列職稱。
(四)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中的“技術工人”包括企業直接聘用的技術工人和企業全資或控股的勞務企業的技術工人。
(五)本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是指申請資質企業依法承攬並獨立完成的工程業績。
(六)本標準“配套工程”含廠/礦區內的自備電站、道路、專用鐵路、通信、各種管網管線和相應建築物、構築物等全部配套工程。
(七)本標準的“以上”、“以下”、“不少於”、“超過”、“不超過”均包含本數。
(八)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標準另行製定。
五、再把二級與三級的要求分別如下: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淨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5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3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75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麵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麵積0.6萬-1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淨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5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六、承包工程範圍
1、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2、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麵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3、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麵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注:
1.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麵、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範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