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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住建委最新消息,廣州市開展“廣東省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曆史業績補錄”,補錄對象為省內和省外進粵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企業等參建單位。補錄範圍為廣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依法承攬、真實有效、2018年7月16日前取得施工許可或開工手續、且qie未wei在zai省sheng級ji平ping台tai入ru庫ku的de房fang屋wu建jian築zhu和he市shi政zheng基ji礎chu設she施shi工gong程cheng項xiang目mu。或huo已yi在zai省sheng級ji平ping台tai入ru庫ku,且qie參can建jian單dan位wei業ye績ji環huan節jie信xin息xi不bu完wan整zheng的de廣guang州zhou市shi行xing政zheng區qu域yu範fan圍wei內nei的de房fang屋wu建jian築zhu和he市shi政zheng基ji礎chu設she施shi工gong程cheng項xiang目mu。

各區住建局、廣州空港委國規建設局、廣州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南沙區行政審批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廣東省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開放曆史業績補錄的通知》(粵建市函〔2018〕1562號)的要求,現將我市開展廣東省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省級平台”)曆史業績補錄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錄對象
省內和省外進粵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企業等參建單位均可補錄曆史業績。
二、補錄範圍
(一)廣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依法承攬、真實有效、2018年7月16日前取得施工許可或開工手續、且未在省級平台入庫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二)已在省級平台入庫,且參建單位業績環節信息不完整的廣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三、補錄方式
企業使用粵建通或者“電子政務服務卡”登錄省級平台(鏈接:http://113.108.219.52/Project/,下同)進行補錄操作。
四、補錄步驟和要求
(一)尚未入庫的新增項目
1.由我委收集市區兩級曆史施工許可信息(至少包含工程名稱、施工許可證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日期),批量導入省級平台。
2.施工總承包企業在省級平台通過搜索工程名稱或施工許可證編號,匹配曆史施工許可信息,補錄曆史業績的項目環節信息(含項目基本信息、招投標信息、合同信息、施工圖審查信息、施工許可信息和竣工驗收備案信息)。如某一環節信息無法完整補錄時,可暫時不進行補錄,待該環節信息掌握齊全後,再按照“已入庫的環節信息不完整項目”步驟進行補錄。
勘察、設計企業可搜索工程名稱或施工許可證編號,在上述基礎上補錄對應的項目基本信息、勘察或設計招標投標信息、勘察或設計合同信息、施工圖審查信息的全部環節或者某一環節信息;
監理企業可搜索工程名稱或施工許可證編號,在上述基礎上補錄對應的項目基本信息、監理招標投標信息、監理合同信息、施工許可信息、竣工驗收備案信息的全部環節或者某一環節信息;
專業分包、勞務分包企業可搜索工程名稱或施工許可證編號,在上述基礎上補錄對應的項目基本信息、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合同信息的全部環節或者某一環節信息。
企業在補錄時,一旦選擇補錄某一環節信息,則該環節信息頁麵帶“*”號的事項須補錄完整,否則將無法提交。

各企業類別和信息填寫環節對應表
3.企(qi)業(ye)補(bu)錄(lu)信(xin)息(xi)後(hou),除(chu)必(bi)須(xu)上(shang)傳(chuan)企(qi)業(ye)法(fa)定(ding)代(dai)表(biao)人(ren)聲(sheng)明(ming)外(wai),還(hai)應(ying)上(shang)傳(chuan)對(dui)應(ying)環(huan)節(jie)信(xin)息(xi)的(de)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掃(sao)描(miao)件(jian)作(zuo)為(wei)輔(fu)助(zhu),例(li)如(ru)項(xiang)目(mu)基(ji)本(ben)信(xin)息(xi)需(xu)上(shang)傳(chuan)建(jian)設(she)項(xiang)目(mu)立(li)項(xiang)批(pi)文(wen)、招投標信息需上傳中標通知書、合同信息需上傳工程合同、施工圖審查信息需上傳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施工許可信息需上傳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或開工手續文件、竣工驗收備案信息需上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提交核發施工許可的部門審核。
4.核發施工許可的部門負責審核企業補錄的曆史業績,對信息真實、完整的曆史業績予以審核通過;對信息不完整、不準確的曆史業績,應在省級平台作退件處理並告知企業原因,由企業修改後重新提交;對虛假的補錄業績,不得審核通過。
(二)已入庫的環節信息不完整項目
1.施工總承包、勘察、設計、監理、專(zhuan)業(ye)分(fen)包(bao)和(he)勞(lao)務(wu)分(fen)包(bao)企(qi)業(ye)在(zai)對(dui)已(yi)入(ru)庫(ku)的(de)環(huan)節(jie)信(xin)息(xi)不(bu)完(wan)整(zheng)項(xiang)目(mu)進(jin)行(xing)補(bu)錄(lu)時(shi),必(bi)須(xu)先(xian)補(bu)齊(qi)項(xiang)目(mu)基(ji)本(ben)信(xin)息(xi),項(xiang)目(mu)基(ji)本(ben)信(xin)息(xi)審(shen)核(he)通(tong)過(guo)後(hou),才(cai)能(neng)補(bu)錄(lu)其(qi)他(ta)環(huan)節(jie)信(xin)息(xi)(項目基本信息完整的除外)。
2.補齊項目基本信息後,企業可選擇對應不完整的項目環節信息進行補錄,一旦選擇補錄某一環節信息,則該環節信息頁麵帶“*”號的事項須補錄完整,否則將無法提交。
3.企(qi)業(ye)補(bu)錄(lu)信(xin)息(xi)後(hou),除(chu)必(bi)須(xu)上(shang)傳(chuan)企(qi)業(ye)法(fa)定(ding)代(dai)表(biao)人(ren)聲(sheng)明(ming)外(wai),還(hai)應(ying)上(shang)傳(chuan)對(dui)應(ying)環(huan)節(jie)信(xin)息(xi)的(de)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掃(sao)描(miao)件(jian)作(zuo)為(wei)輔(fu)助(zhu),例(li)如(ru)項(xiang)目(mu)基(ji)本(ben)信(xin)息(xi)需(xu)上(shang)傳(chuan)建(jian)設(she)項(xiang)目(mu)立(li)項(xiang)批(pi)文(wen)、招投標信息需上傳中標通知書、合同信息需上傳工程合同、施工圖審查信息需上傳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施工許可信息需上傳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或開工手續文件、竣工驗收備案信息需上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提交核發施工許可的部門審核。
4.核發施工許可的部門負責審核企業補錄的曆史業績,對信息真實、完整的曆史業績予以審核通過;對信息不完整、不準確的曆史業績,應在省級平台作退件處理並告知企業原因,由企業修改後重新提交;對虛假的補錄業績,不得審核通過。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補錄曆史業績的企業,應對填報補錄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於弄虛作假的企業,審核部門應暫停受理其曆史業績補錄申請,並將其不良行為錄入省級平台誠信庫。
(二)企業補錄尚未入庫的新增項目,如無施工許可信息的(至少包含工程名稱、施工許可證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日期),buyushenhe。qiyefaxianqueyoubanlishigongxukedexiangmuweibeilurushengjipingtaide,keshumiantijiaogaixiangmudeshigongxukeshouxucailiaozhihefabumen,hefabumenshenheshushide,yingzaishengjipingtailurugaixiangmudeshigongxukexinxi,qiyezaianzhaoguidingdebulubuzhoujinxingbulu。
(三)項目的合同信息(除勘察設計合同信息外)應結合通過合同備案等方式采集到的合同信息和企業上傳的工程合同內容進行審核。
(四)項目的若幹環節存在交叉監管情形的(比如項目的招標投標環節由市級監管部門監管,施工許可由區級監管部門核發),企業可在項目基本信息審核通過後(項目基本信息由施工許可核發部門負責審核)分別補錄相關環節,並提交至對應的監管部門。
(五)省級平台對補錄的曆史業績不鎖定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
(六)企業補錄前,可先在省級平台“企業辦事指南”處下載《企業補錄項目信息、申請施工許可等操作手冊》,了解相關操作說明。
(七)企業在補錄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在省級平台“網上信息谘詢”處進行網上谘詢,或者反饋至我委建管處(電話:020-83124839)、省建設廳信息中心(技術支持電話:020-87259834)。
特此通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