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粵建檢協〔2018〕124號
通 知
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審改辦等十一部門關於取消27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和證明材料的通知》(審改辦發〔2017〕4號),根據審改辦發〔2017〕4號文件中第26項:“地di方fang建jian設sh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對dui建jian築zhu施shi工gong企qi業ye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考kao核he證zheng書shu遺yi失shi申shen請qing補bu辦ban的de,不bu再zai要yao求qiu申shen請qing人ren委wei托tuo媒mei體ti刊kan登deng作zuo廢fei聲sheng明ming,改gai為wei在zai審shen批pi部bu門men官guan方fang網wang站zhan免mian費fei發fa布bu公gong告gao。”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8年9月1日(ri)起(qi),協(xie)會(hui)辦(ban)事(shi)窗(chuang)口(kou)受(shou)理(li)建(jian)築(zhu)施(shi)工(gong)企(qi)業(ye)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考(kao)核(he)證(zheng)書(shu)遺(yi)失(shi)申(shen)請(qing)補(bu)辦(ban),不(bu)再(zai)要(yao)求(qiu)申(shen)請(qing)人(ren)提(ti)供(gong)廣(guang)東(dong)省(sheng)建(jian)設(she)信(xin)息(xi)中(zhong)心(xin)或(huo)媒(mei)體(ti)刊(kan)登(deng)的(de)作(zuo)廢(fei)聲(sheng)明(ming),改(gai)為(wei)要(yao)求(qiu)提(ti)供(gong)在(zai)我(wo)會(hui)官(guan)方(fang)網(wang)站(zhan)發(fa)布(bu)的(de)“個人證書遺失聲明”。原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和辦理程序、辦理時間、審查內容等不變。
二、2018年9月1日前,我會官方網站的“廣東省安管人員信息係統”中建立“安全生產考核證書遺失公告”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遺失補辦申請人向辦事窗口遞交“個人證書遺失聲明”,經核查後,在該欄目免費發布“個人證書遺失聲明”公告(個人證書遺失聲明詳見附件)。
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個人證書遺失聲明》樣本
個人證書遺失聲明
(公司/企業)的 (個人)不慎遺失《 》證書,證書號: ,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現聲明作廢。證書持有人對上述提供的資料真實可靠性負責,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證書持有人簽名:
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抄報:省住建廳質量安全監管處